民生信托-成都龙泉驿区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民生信托-成都龙泉驿区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民生信托-成都龙泉驿区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民生信托-成都龙泉驿区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
为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集合投资于领域,获取稳定收益的需求,设计了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信托产品,特制定本信托计划一信托计划名称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二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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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161 民生信托-成都龙泉驿区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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