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股票(广弘控股股票行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尚未注册)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计划投资建设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以下简称:智慧港项目),项目总用地约192亩,拟建设综合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科创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物业。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广弘控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63《广弘控股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二)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取得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准公司设立的两家子公司名称分别为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广弘控股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进展暨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三、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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