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378号成都龙泉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委托人一般是指。
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根据这条规定,具有相同运用范围并被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信托资金,为一个集合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依信托资金运用范围的不同,为被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信托网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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