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5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徐新强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225亿元。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宋朝阳、傅天年回避该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相互担保的双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徐新强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8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1年12月29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标签: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