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兴业银行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18家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10%(合计4.03亿股)将在近期无偿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专户,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标签: 社保基金持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